记者今天(29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支持各地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等部门提前下达2017年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7亿元,指导各地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确保扶贫资金早到位、项目早实施、群众早受益。
推进脱贫攻坚任务比较重的县资金整合。省级根据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将资金切块下达到脱贫攻坚任务比较重的县,并将项目选择和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级,由各县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结合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和统筹整合方案自主安排使用,引导各类扶贫资源更加精准地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尽快实现重点突破。
加大重点扶贫乡镇资金投入。根据《山东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重新确定了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的省级重点扶贫乡镇,山东省财政按每个乡镇100万元标准进行“精准”补助,加大资金倾斜力度,确保其同步打赢脱贫攻坚战。
保障重点脱贫任务顺利实施。根据《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对国开行、农发行提供的长期政策性贷款,按4%的利率给予90%贴息;继续落实少数民族发展政策,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支持贫困农场和贫困林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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