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曾因放火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他消停了几个月,但不思悔改,因嘴馋又起贼心,凌晨潜入养鸡场偷鸡两次,共偷十九只鸡,最终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1月3日上午8时许,家住诸城市石桥镇的老王(化名)来到诸城市公安局石桥子派出所报警称:其养鸡场内的鸡被人偷走,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经民警初步了解,老王的养鸡场最近曾被人偷过鸡,元旦过后,老王已在养鸡场内安装了视频监控。
民警立即赶到老王的养鸡场,仔细察看了养鸡场的监控视频,很快就发现了“偷鸡大盗”的踪迹。经过对监控中嫌疑人样貌特征的分析对比,民警在辖区内迅速开展走访调查。根据收集到的线索以及分析研判,民警最终将目标锁定在诸城市石桥子镇男子孙某身上。
1月3日中午11时30分许,民警来到孙某家中,发现孙某正在屋内忙着屠鸡毛。民警迅速控制了孙某,发现其盆里有两只正在屠鸡毛的鸡,地上有一堆鸡毛。随后,民警又在孙某另一房间内找到了十只绑着鸡爪的活鸡。经民警询问,孙某如实供述了因嘴馋两次到老王养鸡场偷鸡的事实。
今年45岁的孙某,2011年11月因放火罪被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满释放后,孙某消停了几个月,但不思悔改,因嘴馋又起贼心,决定到老王的养鸡场偷鸡。2015年12月30日凌晨,孙某带着编织袋潜入老王养鸡场内偷了七只鸡。孙某把偷来的七只鸡吃完后,2016年1月3日凌晨3时许,孙某戴着帽子,手里拿着编织袋又来到老王养鸡场偷了十二只鸡,当日中午孙某在屠鸡毛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孙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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