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市住建局、淄博市房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房地产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封堵非法集资途径,严查以房地产交易为名非法集资。
通知要求各区县房产主管部门要推进房屋买卖合同在线签订、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全覆盖;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防范开发商因挪用预售资金等原因造成资金链断裂、楼盘烂尾等风险;全面实施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
通知还规定,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严禁违规吸收社会资金,严禁违规预售;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严禁“首付贷”、“过桥贷”;严禁非法监管和挪用房屋交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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