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各部门不断完善机制、丰富内容、畅通渠道、提高质量,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和管理服务全流程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凝聚共识、推动落实、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办法》要求,要通过丰富公开内容、建好公开平台、强化公开便民、完善公开工作机制等措施,力争到2017年底,我市各级各部门形成机构设置比 较合理、工作运转较为顺畅的政务公开体系机制;到2020年底,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实现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公开内容基本达到“公开 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公开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的“四不”问题基本杜绝,“互联网+政务服务”成为新常态,基本实现政务、事务服务网 上全覆盖。
《办法》指出,在时限要求前,各级各部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要实行全过程公开;对市 委、市政府关于污染治理、企业二次创业、扶贫攻坚、商城国际化、保障民生、新型城镇化等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向社会公开本地本部门的具体任务目标、工作措 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调整后的行政许可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行政事业性 收费、政府性基金、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 理时限、咨询电话等,大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每半年公布一次当地“十三五”规划纲要、当年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及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
同时,各县区政府要在 官方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