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滨州10月24日讯(张丽艳 孔繁荣)一男子驾车撞坏人家的大门,当房屋主人和他理论时,该男子还将对方脸部咬伤。近日,滨州市惠民县公安局治安部门查处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故意伤害案,给予违法行为人王某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9月19日下午1时许,在惠民县马家北村张某家门处,王某开车拐弯时误将张某家大门撞坏,直接损失200元。当张某及其母亲李某和王某理论时,双方发生争执。期间,王某咬伤张某母亲李某的左脸。
治安部门办案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锁定了王某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处以五百元罚款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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