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临沂12月7日讯(陈兆永)近日,临沂市三名青年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三青年锒铛入狱的原因是涉嫌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从中赚取红包捞外快。该三人在半年的时间里,以虚拟网络的为遮羞布,频频向数百人发送淫秽视频,从中牟利4万余元。结果,4万元外快到手了,冰凉的手铐也锁住了他们那击点鼠标赚取红包的手。
10月24日晚,临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查处一起赌博案时发现,青年程某有利用手机微信传播淫秽物品嫌疑,民警随将其传唤审查。嫌疑人程某今年27岁,自今年6月以来,他使用多部手机分别建立微信群,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和色情图片等,从中非法牟利2万余元。在审查中,民警顺线发现有一理发店从业人员刘某等2人也从事此类违法活动,民警迅速在城区一理发店内,将正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和色情图片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刘玉(化名)带离。现场查扣作案用手机16部,下载淫秽物品的电脑主机一台,手机流量卡41张。
刘某今年22岁,曾在临沂学习理发五年,去年在临沭城区开了一家理发馆,生意很是不错。人就怕恨心不足,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网络群里看到一则日赚300元-500元的广告,于是开始和发布广告的人私聊,他从对方那里花了500块钱买了30多张图片和多个视频,又买了六、七十张手机卡,买了12个手机,自拟了 “霸气你三姐”、 “厌倦了孤单”、“心痛的我”、“杏儿”、“寂寞的心”“等女性的名字,利用手机摇一摇、漂流瓶等添加陌生人,并说一些挑逗性的语言,引诱对方向其发红包,等好奇者发了红包便将其删除或拉黑。如此这般,他有时一晚上能挣五六百元的“红包”,在利欲的诱惑下,他利用理发之余,频频向五六百人发布淫秽物品,从中谋取两万余元。有时忙不过来,便雇佣刘玉帮忙负责添加、删除微信等。
网络是大众使用广泛的交流时尚平台,时下,日新月异的网络技术正向生活学习的各个领域渗透。上网是公民自由的行为,但网络不是法外地,任何违背法律法规的网上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程某、刘某等3人的传播淫秽物品行为,不仅违背了上网文明公约,而且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其结局纯属咎由自取,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