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病床上的翟志德
翟志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翟志德的工作证明
近日,微博上一则“太寒心了!美团外卖员出车祸,公司不承认与当事人有劳动关系”的消息引起了淄博市民的关注,送餐员翟志德在8月12日中午送餐过程中遭遇车祸,翟志德供职的同城猎人配送公司不承认与翟志德有劳动关系,至今没有为翟志德进行工伤赔偿。
12月2日,记者在淄博第一医院住院部见到了翟志德及其家人。目前,翟志德已脱离生命危险,意识较为清醒,但左腿骨折尚未康复。翟志德的妻子刘女士告诉记者,为多挣些钱,今年5月份,翟志德开始在博山从事外卖配送工作,8月12日中午翟志德在送餐时,因肇事司机翟某驾驶机动车超速,刹车不及,导致翟志德在国道205博山区路段泰和公司路口被撞伤,造成其原发脑干损伤,脑挫裂伤,左侧胫腓骨骨折。
“当时情况非常危险,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把我丈夫送到了淄博第一医院进行抢救,对方垫付了3万3千元医疗费后,就再未露过面,我们已经起诉肇事司机。”翟志德的妻子刘女士说。随后,记者联系到肇事司机翟某,他答复称将在法院判决后与翟志德一家联系。
“2014年的时候,为了给公公治脑动脉瘤花了很多钱,我对象的治疗费已经花了30多万了,现在每天的医药费近900元,家里已经没有了积蓄。”刘女士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她找到了丈夫供职的同城猎人配送公司,要求公司给予工伤、医疗费的赔偿,但同城猎人公司负责人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没见过我丈夫和配送公司签劳动合同,但他的手机上有给顾客送餐发过的短信,而且出事故的时候的确是在骑车送餐。”刘女士说。
无奈之下,翟志德的家人寻求劳动仲裁,希望得到应有的工伤、医疗费赔偿。刘女士告诉记者,11月5日,同城猎人公司负责人与翟志德的家人达成口头协议,表示将分月支付翟志德共计46万元的工伤赔偿及医疗费。11月11日,双方在淄博市桓台县人社局进行劳动仲裁,据刘女士介绍,在开庭时,同城猎人公司方面突然推翻了之前的协议。
12月3日,记者联系到淄博同城猎人配送公司负责人。负责人说:“最近已经与当事人的家属联系过,会按照劳动仲裁的结果,依据国家规定的工伤标准进行赔偿,医药费应该由肇事司机进行赔偿。”
记者从桓台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委了解到,翟志德的劳动仲裁结果将在12月中旬公布。针对博山外卖送餐员翟志德送餐被撞,配送公司没有及时给予工伤赔偿的问题,山东远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提醒外卖送餐员:“送餐员应与配送公司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合同,在工作中要保留工作证据,如工号、工牌等,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但形成劳动关系后,公司也应对自己的雇员负责,同时在若出现交通意外,要及时报警。”对此,大众网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