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两条刹车痕迹牵出肇事司机

2016-12-22 09:31:19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吴云富 责任编辑:王雪 字号:T|T
摘要】最近在临沂市费县,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办案民警仅仅凭着案发现场留下的两条刹车痕迹,结合平时的办案经验大胆推算肇事车辆的行驶速度,判断肇事车型,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在案发后四十个小时内将肇事逃逸嫌疑人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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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山东临沂12月22日讯(通讯员 吴云富)最近在临沂市费县,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办案民警仅仅凭着案发现场留下的两条刹车痕迹,结合平时的办案经验大胆推算肇事车辆的行驶速度,判断肇事车型,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在案发后四十个小时内将肇事逃逸嫌疑人成功抓获。

  案发傍晚,现场只有两条刹车痕迹

  12月12日下午5点24分,在日兰高速连接线费县曹车路口南100余米处,有一个老人倒在东边非机动车道内。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事发路段位于曹车路口韩庄加油站南侧100多米远的下坡处,道路呈南北向,双向两车道,虽说已经天黑,但是路上车流量较大。在事发处路东边非机动车道内的地面上,有一只布鞋,旁边有一片血迹,为受伤老人所留,老人因受重伤,已被送往医院急救。

  案发时已天黑,现场没有任何车辆掉落的散落物,哪怕一个碎片都没有留下。民警现场勘察,发现在那片血迹向南一两米远的路面上,有两条7米多长的刹车痕迹。民警初步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除了路面上的两道刹车痕迹,现场再没有别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大胆推测,初步判定肇事车型

  办案民警对那两道刹车痕迹仔细测量,长度大约7.5米,两道痕迹之间宽度1.3米左右。

  费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雪飞分析认为,因案发地点位于城乡结合部,案发时车流量较大,且现场没有发现任何遗留物。根据自己从事事故处理十几年来的办案经验,和车管所反馈回来的机动车车辆轮距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比对,发现符合现场两条刹车痕迹轮距在一米三左右的车辆仅仅有一部分三轮汽车。他大胆推测,这起事故的肇事车辆有可能是一辆三轮汽车。

  办案民警立即调取事发路段沿途监控调取过往车辆记录,连夜排查嫌疑车辆。

  发现在17时28分42秒,一辆疑似三轮车由南向北从路东非机动车道里驶过,因为车辆在黑夜经过画面时间不到两秒钟,几乎是一闪而过,民警就一遍一遍地反复观看视频,最终凭借视频中那两道灯光,以及灯光拖着车辆的影子,判断出那就是一辆三轮车。案发地点附近路两侧各有一条岔路,但是都不通,肇事车辆出事后应该继续向北行驶了。

  根据事发地点路面上两条刹车痕迹的长度,李雪飞推算出肇事车辆制动初速度为37.5公里/小时。

  连夜排查,发现肇事嫌疑车

  民警沿着事发路段向南的卡口继续排查,调取到新车站路口的卡口数据,17时22分38秒,民警在车流中发现了一辆号牌为鲁QGE***的蓝色三轮车,由南向北向事发路段驶去。这辆三轮车按照37.5公里/小时速度行驶,6分钟后到达出事地点,与出事时间相吻合。

  在位于案发现场向南11公里的另一个卡口,民警按照37.5公里/小时的速度推算,恰好鲁QGE***的蓝色三轮车从该卡口中出现,向北驶去。也就是说,这辆蓝色三轮车在案发时间内正好到达出事地点,具有重大肇事嫌疑。

  蓝色三轮车被民警锁定为侦查重点,但是没有立即对轮车驾驶员开展抓捕。

  因为案发在夜晚,事故中受伤老人是否就是三轮车肇事所致,而非前车撞倒,后遭三轮车二次碾压呢?办案民警再次围绕现场图,进行分析研究,利用排除法最终确认蓝色三轮车就是撞倒老人后肇事逃逸的真凶。

  首先,出事后一直在医院重症监护室的受害老人,伤情是一次碰撞造成的,而没有二次碰撞或碾压痕迹。其次,肇事车辆以37.5公里/小时的速度至事发路段,驾驶员从发现前面行人到做出反应,采取措施,加上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到轮胎抱死的时间,结合地面遗留的刹车拖印长度,驾驶人大约在距离出事地点18米左右发现被撞行人,而过受害人已经被前车撞倒在路上,以后面这辆三轮车的灯光条件,在18米外是不能发现受害人的。再者说,从监控视频排查发现,事发时间段内除了蓝色三轮车经过现场,并没有其他三轮车经过。

  法网恢恢,肇事逃逸终被抓

  12月15日上午10点,费城镇城北村粮管所门前,一辆拉玉米的蓝色三轮车,被几辆车前后包围。肇事三轮车驾驶员崔某开车到粮管所卖玉米时被民警抓获。距离案发时间正好40个小时。当民警抓崔某时,闻到他身上有酒气,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发现崔某当时属于酒后驾驶。

  崔某被抓后对12日当晚开车撞倒行人逃逸一事供认不讳。

  据崔某讲,他平时从事粮食收购贩运生意。在事发当晚,他驾驶那来那个蓝色三轮车去县城南边一个村子里收了一车玉米,然后开车沿着日兰高速公路连接线回家。当他走到出事地点时,天已黑了,并没有前面路上有人,直到一个人影突然出现并被他三轮车左侧倒车镜刮了一下,崔某都不知道那个人是怎么被撞的。“发现那个人的时候,根本就反应不过来了,一打影就过去了,他挂了我的反光镜一下……”

  但是崔某知道自己开车碰了那人,因为他说做侧方倒车镜被那个人给碰到后,贴合到车玻璃一侧了,出事后崔某没有停车,而是边开车行驶便用手把镜子掰了回去。

  据费县中医院副主任医师侯培玺介绍,事故中受伤的老人杜某被送到医院时,处于昏迷状态,头面部流血,经过检查后发现老人重型脑损伤、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左小腿腿部骨折。经过几天的抢救治疗,目前病情相对稳定,但是神情有点恍惚,还没有完全脱离危险。”

  受伤老人的儿子杜先生一直守候在重症监护室外。“我们知道他在出事下午下地了,母亲说他推着个小铁车出去的,后来小铁车找到了,人不知道上哪去了,满村满街的找也没找到,后来120 给我们打点电话说是出事了。”

  当民警问他知不知道开车碰了人,崔某回答时神情异常淡定:“我知道,可我没觉得是一回事,因为我开得不快,就那么一碰还能有多大事。”

  民警接着问他为什么出事后逃跑,崔某非但没有悔意,反而有些忿忿地回答:“我当时怪生气的,我正开着车,你说他就突然过来了……”

  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崔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后悔,对不起受伤老人。目前崔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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