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2起不合格产品抽检核查处置情况。根据国家转移地方抽检核查处置情况,共通报17起不合格产品抽检核查处置情况;根据省级抽检核查处置情况,共通报5起不合格产品抽检核查处置情况。
国家转移地方抽检核查处置情况(17起)
1.山东谷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单晶冰糖共计60盒(408克/盒),截至现场检查时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5万元。
2.费县强恒饮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7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食品饮用纯净水57桶,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5万元。
3.山东金豆子花生制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果味饮料(冰糖雪梨)2660kg,没收违法所得7980元,罚款5万元。
4.山东莒南县春园食品有限公司肉制品厂于2016年8月3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春园火腿210kg,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罚款5万元。
5.莒南县尚美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腌香椿芽40kg。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5万元。
6.临沂市润泰纯净水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桶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378千克(20桶),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临沂市罗庄区食药监局已对临沂市润泰纯净水有限公司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6.5元,罚款5万元。
7.临沂市罗庄区蒙源斋八宝豆豉厂于2016年8月22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豆制品(八宝豆豉)80千克(400包),截至现场检查时没收的产品为78.2千克(391包),货值1400元。临沂市罗庄区食药监局已对蒙源斋八宝豆豉厂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万元。
8.临沂市蒙阴蒙麦饭石矿泉水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瓶(桶)装饮用水182桶,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没收违法所得91元,罚款5万元。
9.临沂市蒙阴县冠园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传统桃酥80包,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收违法所得240元,罚款5万元。
10.沂南县彦龙食品厂于2016年10月7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莴苣条94.5kg(21箱),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收违法所得467.68元,罚款5万元。
11.沂南县恒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8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糖姜片(蜜饯)200kg(20箱),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收违法所得720.00元,罚款5万元。
12.沂水县龙泰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0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饼干350kg,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未能召回,没收违法所得175.00元,罚款9.9万元。
13.沂水县新联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6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饼干960kg,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未能召回,没收违法所得360.00元,罚款9.9万元。
14.沂水顺旺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6日生产了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饼干220kg,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未能召回,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罚款9.9万元。
15.沂水县好滋味食品厂于2016年6月6日生产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饼干300kg,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未能召回,没收违法所得129.00元,罚款9.9万元。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沂水县好滋味食品厂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16.临沂红四方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5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短丁(酱腌菜)300kg,截至现场检查时已抽检用20kg,剩余280kg全部免费送给客户品尝,并未销售。截至现场检查时没有库存,下架召回0kg,没收违法所得8元,罚款5万元。
17.兰陵县李老大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8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饮用天然矿泉水60kg,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罚款5万元。 记者付茜
省级抽检核查处置情况(5起)
1.山东山里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9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饮用天然矿泉水168kg,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饮用、销售完毕,下架召回159.6kg,没收违法所得285.00元,罚款5万元。
2.山东龙润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0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豆制品(八宝豆豉)1.6kg,截至现场检查时没收的产品为1.6kg。临沂市罗庄区食药监局已对山东龙润食品有限公司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万元。
3.山东润德康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9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饼干992kg,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未能召回,没收违法所得250.00元,罚款9.9万元。
4.山东古兰陈池酿酒有限公司对省级抽检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2016年10月24日兰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复检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山东古兰陈池酿酒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8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玛咖露酒50kg,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7.6元。
5.兰陵县兰陵酒厂对省级抽检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2016年11月4日兰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复检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兰陵县兰陵酒厂于2016年5月8日生产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新兰特曲90kg,截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