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2016-12-29 09:09:51 来源:大众网 作者:邓梦娇 责任编辑:王雪 字号:T|T
摘要】日前,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包括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8日,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市纪委了解到,日前,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包括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在通报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临沂动植物园副主任梁益玺违规使用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补交公车使用费用,给予临沂动植物园副主任尹志芳(主持工作)诫勉谈话。

  河东区工商局工作人员郝学文、李善强,蒙阴县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周长余、刘本勇、王庆国利用联合检查之机违规收受礼品,郝学文、李善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长余、王庆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本勇(事业编制)受到警告处分,礼品予以折价收缴,并严肃追究河东区工商局、蒙阴县检验检测中心相关领导责任。

  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陈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费县费城街道南关小学工会副主任兼安全办主任张桂果大办其父丧事并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退回;该校校长赵恒营因安排工作人员为其下发丧事通知、代收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用铁的纪律监督执纪,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以严格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热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