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记者从淄博市环保局获悉,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淄博市的良好天数和“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简称“蓝繁”)天数超额完成2016年度目标任务。其中,良好天数为183天,同比增加41天,已完成良好天数 50%(183天)的目标,“蓝繁”天数225天,同比增加58 天,超额完成“蓝繁”天数60%(219天)的目标。
2016年年初,淄博市确定的目标是全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160天,“蓝繁”天数183天;7月份,全市将良好天数和“蓝繁”天数的目标分别提高到183天和219天。早在12月11日,淄博的“蓝繁”天已经达到219天,完成“蓝繁”天年度目标任务。截止到12月27日,淄博的良好天也已经达到183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蓝繁”天同比增加58天。
为做好今年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淄博市环保局对今年确定1750项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强化督导落实。截至11月底,已完成或停产治理项1739项,正在建设11项。自3月份开始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在6个重点镇办安装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每月进行排名通报。此次专项行动共派驻驻厂员647名,提升治理企业231家,关停取缔企业 22家。
同时,继续做好空气异味综合整治工作。全年计划对8965个异味污染点源实施整治,截至目前,已完成8604个。还对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实施“九个一律” 措施,并形成“回头看”的长效机制。共对1186家企业进行督查和两次“回头看”,共发现问题511个,对27个镇办(园区)和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通报。
记者了解到,淄博市已经确定2017年良好天和“蓝繁”天的目标任务。其中,良好及以上天数达到 55%(200天),“蓝繁”天数达到65%(237天),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的位次前移;SO2、 NO2、PM10、PM2.5浓度目标分别达到50μg/m3、45 μg/m3、113μg/m3、65μ g/m3;PM2.5年均浓度努力达到全省中游水平,改善率位于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