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在2004年就曾对错时上下班进行尝试
2004年1月1日起,济南市党政机关及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始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将早晨上班时间推迟半小时(8点30分),17点下班。在当时,这一时间和大多数单位实行的“朝八晚六”形成了一个错时。
在当时车辆数量较少的情况下,这种错时上下班制度的确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当时济南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平均每天有60万辆机动车在运行,机动车的平均时速只有27公里。实行“错时”上下班后,市内12条交通主干道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数量将减少30%,交通高峰将消失。有关专家说,这相当于节省10多亿元的道路建设费用,同时增加餐饮娱乐业15%的收入。
但十几年过去了,2015年12月底济南机动车总数已经达到了167.5万辆。再加上现在不少单位都开始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机关单位的“错时上下班”效果已经不明显。
记者了解到,济南即将制定新的错时上下班方案,新方案将和其他的治理交通拥堵措施一起,在今年3月底之前制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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