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济南市纪委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据了解,2015年山东省济南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9起,处理23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5起、41人;给予组织处理144起、191人。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232人
记者从济南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了解到,2015年济南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9起,处理23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5起、41人;给予组织处理144起、191人。其中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案件446件、处分440人。4次点名曝光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济南市纪委纪律审查突出执纪特色,对2000年-2015年收到的2190件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清理,集体排查11次,建立起统一的线索台账。接收公检法等部门提供的违纪违法对象信息372条。督促各县(市)区对涉案款物5大类70个问题落实整改。全年开展谈话函询286件(次),对违反纪律的给予撤职以下党纪轻处分的382人,撤职以下政纪轻处分的54人。
受理信访举报4700件(次)处分834人
为加大查处腐败案件力度,2015年,济南市召开了3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加大与司法、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党对反腐败协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反映市管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指导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等7项制度规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改进方式方法,快查快结,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2015年济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4700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263件,立案868件,结案817件,处分834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95人,挽回经济损失2220.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