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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氨水罐爆炸事故三名负责人被依法刑拘

稿源时间:2016-11-11 08:29:31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灏 责任编辑:高静
【摘要】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的嘉周热力有限公司8日发生氨水罐爆炸事故,导致5人死亡。记者从嘉周热力有限公司了解到,事发时企业正在进行设备调试,目前受伤工人生命体征平稳,三名相关人员已被依法刑拘。

  三名负责人被依法刑拘

  事故发生后,当地消防、环保、安监等部门紧急赶往现场,对泄露的氨水进行处置。

  记者了解到,当地消防部门针对氨气易溶于水的特点,出动3辆消防车对爆炸区域进行水雾压制和洗消作业。同时,为避免氨水流入市政污水管网,嘉周热力在厂区对氨水和消防水进行了截留,送往专业化公司进行处置。

  淄博市环保局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处工作人员靖相传参与了现场环境检测。他告诉记者,8日11:30的检测结果显示,下风向南厂界三个检测点中,一号点位氨气检测数据是0.38mg/m3,低于国家规定的化工企业排放标准,二号和三号点位未检出氨气,在下风向200米处设置的检测点也没有检出。周村环保分局对东西两侧进行协同检测,也没有检出氨气。8日当晚再度测量,所有厂界检测点都没有检出氨气。

  8日当晚,淄博市政府成立了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汪凯告诉记者,这起事故已经可以确认是由氨气爆炸引起,但是由什么引爆、是操作原因还是设计原因导致事故,均需要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才能得出结论。

  此外,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区分局了解到,警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这次事故进行了立案侦查,依法对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嘉周热力项目负责人、施工方河北冶金建设集团第五分公司嘉周热力项目负责人和嘉周热力有限公司机化车间主任进行了刑事拘留。此外,嘉周热力有限公司负责环保改造项目的负责人耿某由于受伤住院,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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