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记者 李凯丰 摄)
在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高剑锋介绍山东省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情况、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运作的政策措施,以及下一步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的思路和打算。齐鲁网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政府通过参股、让利方式已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600多亿元。
政府通过参股、让利方式
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600多亿元
自2014年底省政府决定设立省级政府引导基金以来,山东在制度建设、组织运作、宣传推介、优化政策设计等方面重点着手,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基金管理机构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山东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管理运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据统计,截至10月底, 省级引导基金已完成尽职调查项目490个,完成上会项目172个,完成过会项目130个,实现投资项目110个,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600多亿元。 政府引导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快速增长,如此强劲的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力背后,主要是政府引导基金突破了以往的财政专款分配方式有关。“传统财政专款没有杠杆放大功能,投一块钱就是一块钱;而基金方式是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联合,政府通过参股、让利等手段,引导社会资本扩大投放,一块钱就变成了几块钱,甚至几十块钱,这样既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又为社会资本投资打开了广阔空间。”高厅长这样解释道。
出台“十六条”新政
加强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运作
11月2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运作若干政策措施》(鲁政办字〔2016〕194号),提出“十六条”新政来进一步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出资,尽快形成总规模3000亿元以上的基金群,更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此次出台的“十六条”政策,打破投资领域分割格局,鼓励引导基金交叉投资。实行“门户开放”政策,鼓励引导基金以不超过自身规模50%的比例开展相互间交叉投资,拓展投资范围,丰富项目选择,解决部分基金投资范围窄、不同方向引导基金投资领域分割的问题。
同时,调整出资顺序,实行引导基金先行出资。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示范作用,满足设定条件后,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可先于其他出资人出资,更好地为机构募资提供增信支持,增强基金市场竞争和项目获取能力。
除此之外,还提出实施政策“组合拳”,提高基金运作效率;优化PPP基金架构和运作方式,增强基金竞争力;加大直投基金投资力度,促进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打造包容规范的市场环境。
着力组建大型产业投资基金
加强与大型国企和实力民企合作
近年来,山东在推动产业升级、补齐发展短板、厚植发展优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受国内经济持续低迷影响,全省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当前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的任务很重,需要积极财政政策继续加力增效。下一步,在做好现有各类基金管理运营的基础上,山东将尽快组建一批大型产业投资基金。加强与大型国有企业和具备实力的民企合作,加快产业基金设立步伐,着力支持装备制造、互联网+、节能环保、海洋开发、交通运输、医疗健康、文化教育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 在基金政策设计上, 将更加灵活开放、更为互利共赢,为优秀投资机构和管理团队进入山东创造有利条件。
——在基金规模上, 坚持提质控量原则,与央企、知名投资机构、大型民营企业、产业集团等开展合作,原则上每只基金规模不低于30亿元,力争总规模超过2000亿元。
——在基金投资方式上, 基金投资可采取股权、债权或股债结合等方式灵活开展投资。同时建立投贷联动机制,发挥基金增信作用,在项目层面吸引金融资本,金融机构可放大杠杆比例给予项目贷款支持。
—— 在 基金 投资领域上, 不再为基金设定具体投资领域和投资限制,针对工业转型升级等七大类投资方向,各基金均可平行投资、合作竞争。如资金来源主要是省外,投资地域限制也将大幅度放宽。
—— 在 基金 投资阶段上 ,不再作出具体限制,既可投早期,也可投中后期及后期;既可设立天使、VC、PE,也可设立Pre-IPO基金、并购基金等。
——在 基金 退出机制上, 基金存续期内,鼓励社会资本和基金其他出资人购买引导基金所持股份或出资权益,引导基金可以优惠价格转让退出。
——在基金激励政策上, 对投资进度快、综合效益好的子基金,引导基金可将部分收益让渡给基金管理机构和社会出资人,并对基金管理机构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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