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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国家旅游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在河北省张北县共同召开第二届全国乡村旅游与旅游扶贫工作推进大会。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金早强调,“旅游扶贫是乡村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旅游部门的重要任务和使命,我们责无旁贷,必须要举全行业之力,从资金项目、人才培训、政策扶持、宣传促销等方面加大倾斜和支持力度。”
李金早指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要把丰富多彩的乡村旅游工作简单化,要实事求是地抓好旅游扶贫,同时,推进乡村旅游全面发展。”
一是从区域上讲。目前,全国只在25个省确定了2.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工作,这是当前旅游扶贫攻坚的重点对象。除了这些省区市,全国还有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因为经济社会发展快,已经没有建档立卡贫困村;即使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25个省,其省内经济发展不平衡,很多市县已经脱贫,比如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
二是从阶段上讲。乡村旅游作为一个新兴业态,在我国也有近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总体来看,我们的乡村旅游已经初具规模,已经开发建设了一批适应本地城乡居民旅游消费需求的乡村旅游产品,而且在全国也形成了不同的产品体系和市场布局,如北京、上海、广东、四川、重庆的城郊乡村游,浙江、江苏、山西、江西的古镇古村游,广西、云南、湖北、湖南、山东的乡村民俗游,西藏、新疆、内蒙古的牧家乐旅游等。但是,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乡村旅游相比,我们国家的乡村旅游整体上还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
即使从我国乡村旅游的自身看,各地乡村旅游的发展水平、甚至发展阶段也不一样。如浙江、上海、北京、江苏等省市的乡村旅游已经在向旅游休闲度假转型了,最典型的就是浙江湖州的莫干山,已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乡村度假地。但全国还有很多地区处于乡村旅游的初级阶段。
所以,发展阶段不同,对乡村旅游的要求也不同,贫困乡村和地区要紧抓旅游扶贫,积极培育和发展乡村旅游;已经脱贫的乡村和地区,仍要大力提升乡村旅游水平,特别要注重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从旅游扶贫转入旅游富民,这也是对旅游扶贫是否真正成功的检验。总之,旅游扶贫是阶段性任务,而乡村旅游则是长远性产业。我们既要考虑到当前的扶贫“硬任务”,更要考虑到脱贫之后乡村旅游的提升和长远发展问题。可以说,乡村旅游没有终点,转型升级一直在路上,而旅游扶贫有阶段。
三是从产业上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仅是旅游扶贫的需要,也是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历史的发展长河中,旅游扶贫毕竟是个阶段性任务,而且我们奋斗的目标就是要使这个阶段越来越短,使这个工作面越来越小。反过来,乡村旅游发展得越早、发展得越好,可以促进贫困地区越早实现旅游扶贫目标,越早转入旅游富民进程,效果也越好。
根据国家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观测中心对全国25个省市区11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观测数据显示:2015年,贫困村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占贫困村从业总人数的35.1%,乡村旅游带来的农民人均收入占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39.4%,贫困村通过乡村旅游脱贫人数264万人,占贫困村脱贫总人数30.5%,占全国脱贫总人数的18.3%。乡村旅游已成为我国农民就业增收、农村经济发展、贫困人口脱贫的主战场和中坚力量。
李金早表示,旅游扶贫在乡村旅游工作中的重要性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但是,客观地说,旅游扶贫并不是乡村旅游工作的全部,乡村旅游还有更加广阔的天地、更加繁重的任务。通过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使一大批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资源优势逐步转变为产业优势,传统的农业、林业、渔业等产业通过旅游,变成“休闲农业、森林人家、水乡渔村”。
据了解,2015年,全国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超过20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400亿元,带动超过7000万农民受益。到2020年,全国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超过40亿人次,实现乡村旅游总收入2.3万亿元,带动全国约15%的农民受益。“十三五”期间,力争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全国25个省(区、市)2.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30万贫困户74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