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记者从日照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日照将设立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机构,标志着日照市巡察机构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见习记者 陈平平)
11月8日,日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设立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研究同意设立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机构。市级设立市委巡察办,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市委工作部门,设在市纪委;设立4个市委巡察组,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巡察任务。各区县党委巡察办参照市级模式设置,巡察组原则上设置3-5个。
此举是日照市坚持边实践探索边总结建立巡察机构的具体举措。在总结2012年以来巡察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巡察监督力度,近期同步部署开展了对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的专项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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