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起意顺手牵羊 却把自己牵进班房

2016-09-01 13:46:04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李靖璇 责任编辑:王正鲁 字号:T|T
摘要】8月29日,一名宋姓男子在被警察带走的那一刻才知道,自己取走“捡来的”银行卡里的钱触犯了法律。他本以为自己捡了大便宜,没想到却把自己送进了班房。

  中国网山东东营9月1日讯 8月8日18时许,滨南分局胜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李先生报警,当天下午他在东营区南一路的工商银行ATM机里取钱,取完准备驾车离开时,发现自己忘记拿回银行卡,于是赶紧返回寻找,可早已不见了卡的踪影。就在这时,李先生收到了一条银行发来的交易短信,显示银行卡已被他人取走500元现金。于是,李先生立即向派出所报案。

  了解情况后,民警到银行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一名身穿蓝色T恤衫的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监控中,该男子在李先生离开后,利用李先生遗忘在ATM机中的银行卡取走了 500元,紧接着又在旁边的ATM机进行了存款业务。民警通过银行查到该男子的信息,后经网上比对,确定该男子姓宋,就租住在附近的桐凤小区。8月29日,民警将宋某抓获。

  宋某供述,事发前他到南一路的工商银行ATM机上取钱,轮到他时,发现里面有一张银行卡。他意识到是前面一名取款人忘记退出的,此时ATM机还停留在操作页面。宋某看着银行卡主人离开的身影并没有去提醒,而认为这是白捡的便宜。在查询了余额后,他取走了卡内的500元,紧接着将钱存到了自己的卡里。离开银行后,他便将银行卡扔进垃圾箱。

  到案后,宋某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没做到“拾金不昧”,并没有触犯法律。但民警明确的告诉他,冒用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这种行为涉嫌盗窃。这时的宋某才恍然大悟,可后悔已晚,等待他的是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民警提醒,存取款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确认银行卡取出后才能离开。同时,千万不要将银行卡密码写在卡上或是卡套上,以免丢失被他人盗取。也希望遇到捡拾他人银行卡的群众,一定要保持清醒,不要意图占取他人便宜,否则一失足生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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