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全市食品流通监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日照市今年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食品安全城市为载体,强化社会共治,构建完善的流通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日照市将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制订完善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参考标准及操作规程,加强食品快检室建设使用,巩固创城综合整治成果,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制订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批发市场开办者、入场经营者索证索票、报告登记、检验检测、信息公示、协议退市“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并加强督导通报。建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工作推进档案,落实畜禽产品销售规范。
监督大型商超落实《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在大中型商超开展食品安全“诊脉行动”,加强食品销售经营过程预防控制监管,建立大型食品经营单位约谈制度。
针对农兽药残留、假冒伪劣等问题,对照排查存在的共性突出问题,着力开展畜禽产品、水产品、供货商“潜规则”专项治理行动。在农村食品店推行“五项标准”,规范治理“五无”及超保质期食品销售行为。
同时,将以供货商为突破口,推动食品销售者加快追溯体系建设。监督供货商建立以规范使用“一票通”为载体的追溯体系,建立一级供货商信用档案,对进销货情况重点掌控。监督食品销售者落实以“一票通”为载体的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情况。监督大中型商超和供货商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鼓励大型商超和供货商建立电子追溯体系并与追溯监管系统对接。此外,我市还将建立信用档案,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并制定完善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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