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中行DFI(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实现突破

2016-08-26 14:24:05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初海平 责任编辑:宗韦民 字号:T|T
摘要】【滨州新闻】2016年7月,滨州中行成功推荐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第一类企业”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为该行DFI类业取得突破。

  中国网山东滨州8月26日讯 (初海平 高嵩) 2016年7月,滨州中行成功推荐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第一类企业”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为该行DFI类业取得突破。

  DFI系“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的简称,是指达到交易商协会“第一类企业”标准的发行人可就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品种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统一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阶段再确定每期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该类业务在注册时较普通企业可在债券注册阶段不固定品种与金额等要素,在注册效期内可自主发行,不必单笔注册,在手续上、流程上获得了巨大的便利,提高了发行效率。

  2015年末,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超千亿大关,其他财务指标、债券发行量等均达到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第一类企业”标准,该行获悉后迅速行动,积极营销企业参与开展DFI准入工作。通过不断的产品推介和积极营销,最终该企业同意叙做DFI业务。该笔业务目前已报至银行业协会,预计将于次月获批。该类业务的成功叙做,为该行债券承销工作扩宽了思路,为后期发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DFI业务在提高该企业在债券市场知名度的同时,也进一步深化和密切了银企合作关系。

 

              热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