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出台的《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公立医院将设立理事会,承担决策机构的职能,每届任期为5年。管理层实行聘任制,同时还将成立监事会。改革后,政府将减少对公立医院的管理,医院享有人事管理、内部分配和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全面实行竞聘上岗,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人事薪酬制度。省立医院、省千佛山医院等28家省属公立医院纳入改革名单。
据《山东新闻联播》报道,与此同时,科研院所也将以理事会为决策机构。改革后将享有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和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和使用自主权等,并将改进科研人员出国、兼职管理。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25家省属科研院所纳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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