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融资成本将降低 城乡创业者成首批受益对象
据了解,在本次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中,《方案》要求,保证保险贷款利率和保险费率的确定应兼顾降低融资成本和资金可获得性两方面因素。试点期间,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应较同类型、同期限贷款利率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保险机构保费率不超过2.4%。
此次参与试点的经营主体范围主要包括:一是创新型、初创型、成长型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种养殖大户、订单农业农户。三是城乡创业者。贷款只能用于生产经营性用途,不得用于消费及其他用途。
针对贷款额度,本次试点方案也明确做出规定,试点期间,对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300万元,平均控制在100万元左右;对订单农业农户和农村种养殖大户单户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平均控制在50万元左右;对城乡创业者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平均控制在20万元左右。全面推开后,可适当提高单户最高贷款额度和平均贷款额度。
截至目前,临沂已确定人保财险临沂市分公司、太平洋产险临沂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保险临沂中心支公司四家保险公司作为首批试点保险机构;确定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沂水农商银行、光大银行临沂分行、齐商村镇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作为首批合作商业银行;4家商业银行和3家保险公司已达成保证保险贷款合作协议5亿元。
随着第2批保证保险基金注入和后续合作机构的引入,2016年全市力争业务总量达到10亿元,2017年力争达到20亿元。从而使更多的“三农”企业、小微企业和城乡创业者将享受到金融创新的成果,进而推动临沂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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