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预计重度污染仍将维持(图)

2016-12-01 10:48:51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李硕 责任编辑:张靖浛 字号:T|T
摘要】11月29日以来,雾霾天气“笼罩”淄博,淄博是气象台发布的霾黄色预警已经持续三天。今天上午九点,淄博市环保局与淄博市气象局更是联合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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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山东鲁中12月1日讯(李硕)11月29日以来,雾霾天气“笼罩”淄博,淄博是气象台发布的霾黄色预警已经持续三天。今天上午九点,淄博市环保局与淄博市气象局更是联合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淄博市气象局网站消息,目前淄博全市空气质量已达到重度污染水平,预计至12月1日-12月4日,重度污染仍将维持,期间有可能出现严重污染。同时,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预警响应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电力企业限产或限排60%,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要求;钢铁、焦化、矿山开采、化工、石化、造纸、工业锅炉、碳酸钙、粉磨站、水泥搅拌站等行业企业,建成区及站点周边5公里内限产或限排70%,范围外的限产60%;协同处置固废或危废的水泥、砖厂限产或限排60%,其他水泥、砖厂企业一律落实冬季错峰生产停产要求;建陶企业严格落实夜间禁止制粉和减半生产的措施要求;耐火材料、板簧、铸造、玻璃琉璃窑等行业企业改烧清洁能源,限产或限排60%,直燃煤企业停产;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确保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现有基础上削减60%。

  二、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三、建成区内禁行渣土运输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查处无环保标识车辆和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

  四、按Ⅱ级预案要求,增加国道、省道、外环道路和建成区内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五、禁止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制定措施,加强油烟治理,对餐饮业经营区域和时间做出限制,强化督查工作。

  六、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七、呼吁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八、提高天气预报频次并及时通报。

  各区县立即同步启动各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步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本单位职责,明确职责,抓紧实施。

  面对重污染天气,淄博气象台发布防御指南,请市民注意防护,尽量降低重污染天气对自身的危害: 1.驾驶人员小心驾驶; 2.因空气质量明显降低,人员需适当防护; 3.呼吸道疾病患者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可带上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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