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鲁中12月16日(李硕)是宝贵的人才资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6〕100号文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起在全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制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措施,促进大学生就业。
《通知》规定,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有效突破口,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发开好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制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措施,开展各类创业实践活动,鼓励大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通知》规定,各地要规范使用好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落实好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及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
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的意见》,2018年之前,每个设区的市要建设1处以上达到省级示范平台标准的大学生农村创业平台,每个县(市、区)要在本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平台内开辟3处以上大学生农村创业专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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