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布各区县环检机构电话 方便市民监督(图)

2016-12-26 14:42:40 来源:齐鲁网 作者:马斌 欧光磊 郭明新 责任编辑:张靖浛 字号:T|T
摘要】为方便市民监督各环检机构,淄博各区县环检机构的环保监督电话日前公布。

  近几年来,机动车环检政策一直在不断调整,从一开始市场准入政策的放开,到环检费用由政府定价转变为市场行为,再到取消建设数量和布局的控制,都在刺激着这个行业悄然发生变化。为方便市民监督各环检机构,淄博各区县环检机构的环保监督电话日前公布。

  2010年4月1日起,淄博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业务。近几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目前淄博市的环检机构已经发展为38家。尤其是随着淄博市环保局下发《关于取消机动车环检机构建设数量和布局控制的通知》,提出自2016年9月28日起,对在用机动车环检机构建设数量和布局不再控制,环检机构的发展更是步入快车道,目前正在建设待批的环检机构有1家。

  这样一方面是车主今后进行机动车尾气检测会更加方便快捷,另一方面却暴露出部分检测机构检测程序不规范、检测设备可靠性差、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低等问题,甚至个别出现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行为,严重影响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

  对此,记者从淄博市机动车排气与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处了解到,为加强管理,环保部门要求各环检机构建立检测设备档案,如实记录设备购置、检定、维修等情况。每年1月底前,要及时向市级环保部门报送上一年的年度工作报告,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市级环保部门公布新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含搬迁机构)名单3个月后,省级环保部门对新建排放检验机构的所有检测线开展监督性检查。

  对检查不合格的,市级环保部门应暂停联网,限期整改。对存在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违规违法行为将面临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办理。

  最后,淄博市机动车排气与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车主,车辆冬季环保审验,上线前应保证水温、油温处于热车状态。不要轻信“包过”承诺,保证车辆日常状态良好才是通过环保审验的最佳方法。如果市民在进行环检时,发现环检机构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除可拨打区县监管电话外,也可拨打淄博市环保局电话(0533)3180805进行投诉。 

  各环保检测站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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