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临朐纪委通报7起不正之风及腐败典型问题

2016-12-08 14:55:53 来源:大众网 作者:张坤 责任编辑:王建丽 字号:T|T
摘要】近期,临朐纪检监察组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了群众利益。并将7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近期,临朐纪检监察组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了群众利益。并将7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山旺镇杭山中心村村主任、原支部委员,安家沟村首席代表刘世义,安家沟村会计崔明春违纪问题。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安家沟村未将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救助资金足额发放给低保对象,将其中的25500元分摊给村里其他困难户。2007年5月,安家沟村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对小纪山矿石开采权进行发包,收取承包人费用20000元。2014年8月,安家沟村未经批准擅自越界开采玄武岩,违反了有关规定,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2014年8月至9月,安家沟村收取修路捐款共计84975元,未及时交镇经管站代管、入账,直接用于修路工程支出,违反了财经纪律。刘世义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崔明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县纪委依纪给予刘世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崔明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辛寨镇马家庄中心村党支部书记、马家庄村首席代表马常春违纪问题。2014年,辛寨镇马家庄村未将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救助资金足额发放给本村救助对象,将其中的20330元分配给其他困难户,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马常春对此负有主要责任,辛寨镇党委依纪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沂山风景区郭家砚峪村党支部委员、村会计郎丰军违纪问题。2015年,郭家砚峪村在小麦直补面积统计上报工作中,因工作不够认真细致,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彭某某等5户村民重复上报小麦种植面积7亩,冒领小麦直补款875元。郎丰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沂山风景区党工委依纪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沂山风景区祝家店子村村会计张兆光违纪问题。2011年、2012年、2014年,祝家店子村将领取的山东鼎基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补偿款470349元,未记入村账,直接发放给有关村民,违反了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张兆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县纪委依纪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九山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冯化春违规问题。2014年10月至11月,九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对辖区内的多家饭店、门市进行执法检查时,违反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随意设定处罚标准,对违规经营业户进行处罚。冯化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规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城关街道东郡中心村党总支副书记、西郡村首席代表孙伟,城关街道东郡中心村党总支委员孙立新违纪问题。2012年8月,孙伟、孙立新等人组成联保小组,与临朐县农村信用社(县农商行)签订联保借款合同。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孙伟、孙立新分别向临朐县农村信用社贷款490000元,二人仅偿还利息至2014年3月,本金未偿还,联保小组其他人亦未履行担保责任。县农商行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判决孙伟、孙立新归还县农商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因孙伟和孙立新均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县法院对其作出了拘留15日的处理决定。对此,县纪委依纪给予孙伟、孙立新党内警告处分。

  龙山产业园谢家营村村民谢风广违纪问题。2014年12月,谢风广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龙山产业园谢家营村设施农用地612平方米建厂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2015年4月,受到县国土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并处罚款18360元的处理。谢风广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龙山产业园党工委依纪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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