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内贴牌制假售假,冒充“七匹狼”等名牌,通过网店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达1100余万元;批发购进假冒“阿迪”、“耐克”运动服一万余件,四个月销售金额达到10万余元……今年7月份和9月份,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公安分局通过发挥群众举报作用,先后破获两起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
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中,淄川分局经侦大队在积极利用各种侦查措施开展工作的同时,通过媒体宣传、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在全区营造严打经济犯罪的浓厚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使专项行动更加接地气,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更精确。
今年7月份,淄川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淄川区一处出租房内制造各种假冒名牌服饰。经过近两个月的秘密监视和跟踪调查工作,民警摸清了这个窝点的详细地址、进货和销售渠道、活动轨迹,于9月底采取突击行动,在这个制假售假窝点内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查获各种假冒名牌服饰2600余件以及“七匹狼”、“与狼共舞”、“花花公子”、“劲霸”、“海澜之家”等各种假冒名牌商标标识32000余件。据吴某交代,自2015年以来,她在出租房内以在批发来的裸件衣服上装订名牌注册商标的方式,大量生产假冒的品牌服装,再通过淘宝网等平台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达1100余万元。
今年9月初,经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淄川某体育服装店当场查获假冒“阿迪”、“耐克”等品牌服装4000余件。经审查,原籍滨州的犯罪嫌疑人朱某,自今年4月份开始先后多次批发购进假冒的名牌服装1万余件在淄川销售,经营四个多月的时间,卖出10万余元的衣服,没想到,剩余的4000余件还没有卖出就被警方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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