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临淄区机动车环检工作的严肃性,提高环检质量与水平,做好便民服务。12月1日起,临淄区将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检测市场,对于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报告的,将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12月1日起,临淄区环保分局将对辖区内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涉及制度落实、作业流程、检测方法、质量监管、人员管理及培训考核等6大项内容,并以《淄博市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机构规范化管理标准》为 “准绳” 、设立驻站监督员,对机动车环检机构加强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违规违法行为将面临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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