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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大招”防治工地扬尘污染 非作业时间裸土一律覆盖

稿源时间:2016-07-10 10:24:39  文章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gaojing
【摘要】记者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获悉,为有效降低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局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日前联合出台规定,对新开工的建筑工地在进行土石方施工作业前制定了严格的条件,并自今年6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施。

  记者 晁明春 报道

  记者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获悉,为有效降低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局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日前联合出台规定,对新开工的建筑工地在进行土石方施工作业前制定了严格的条件,并自今年6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施。

  据了解,工地扬尘是影响济南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目前,济南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804个,单位工程7434个,建筑面积达8708万平方米。此外还有包括轨道交通、快速路建设在内的大量道路交通工程。工地扬尘防治一直是济南市改善空气质量的难点和重点。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要求施工现场围挡必须先行施工完毕,并对围挡的色彩、面层钢板厚度及背面龙骨、间距、固定立柱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施工现场各出入口处路面必须采用混凝土或沥青予以硬化,并连接至市政道路;现场内必须将主要车行道路硬化完毕。通行车辆的出入口内侧必须安装车辆冲洗设备。其中,土方挖运量1万方以上的,冲洗设备必须具备淤泥槽、沉淀池、清水池,具备条件的应与城市排污管道连接;除全自动冲洗设备外,还应在工地出入口配备2台手动冲洗设备,用于对车轮车体的二次冲洗和出入口的保洁降尘;冲洗车辆的污水应有回收装置,不得将冲洗车辆的污水排放到城市道路上。土方挖运量1万方以下的,必须配备2台手动冲洗设备。同时,场内道路两侧及基坑周边安装智能自动喷淋装置。

  济南市规定,建筑渣土处置运输必须使用经核准的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及车辆。基槽开挖阶段,施工工地产生的渣土原则上要求日产日清,确需留存回填用土且具备现场留存条件的,应严格报备,建设单位要提交留存渣土处置计划,明确存放期限,存放期间使用高密度绿色防尘网进行全覆盖。非作业时间施工现场裸土一律覆盖,未达到全部覆盖的,一律不允许进行土石方作业。

  济南市还要求,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扬尘污染监测设备及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市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和市建筑施工信息化管理平台联网。为保证扬尘治理费用,济南市要求建设单位要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工程预算并及时拨付。施工总承包单位还未确定的,硬化、围挡、洗车设施、自动喷淋装置、扬尘监测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等扬尘防治设施费用由建设单位先期垫付,待施工总承包单位确定后,按实际投入,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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