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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市民服务热线法9月1日起在济南施行

稿源时间:2018-07-31 16:48:04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摘要】《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经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年9月1日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济南12345热线将成为全国首个有法可依的市民服务热线。

  记者7月30日获悉,《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经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年9月1日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济南12345热线将成为全国首个有法可依的市民服务热线。

  据了解,2008年9月,济南市人民政府将原市长公开电话和分散在政府部门的38条热线整合扩容升级,打造成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目前,热线日均服务量从最初的1000余件增长到2万余件,日均通话时长达到815小时,年均增长率为21%,被市民称为“24小时不下班的政府”。

  而随着市民诉求和热线承办量的日益增长,在热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我市从2011年开始启动热线立法工作,“历经7年,从无到有,《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既巩固了济南市在全国热线发展中的领先地位,也为全国各地的热线立法提供一个范本。”相关专家如此评价。

  《条例》对热线事项的受理、办理、转办、承办、反馈、重办、督办、办结等程序做出明确的规范。特别是为规范和强化热线办理的效率与效益,对热线事项办理的时效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承办单位应当在收到转办事项五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告知来电(件)人。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时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另外,针对存在极个别市民反映的热线事项不真实,甚至恶意攻击、诬告他人的现象以及违反公共秩序、干扰热线正常运行等问题,《条例》也通过立法做出义务性和禁止性规范,并对违反这些规范的法律责任进行界定,主要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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