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12月27日讯 (杨迪 通讯员 王欢)近年来,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青少年维权工作新模式,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突出严惩侵权犯罪来维权。始终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作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任务,尤其对教唆、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抢劫伤害青少年等恶性案件,坚持从严从快查处,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优化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
突出运用刑事司法政策来维权。对可挽救的青少年准确审慎地把握逮捕、起诉的尺度。如办理的9名在校生抢劫案,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均被判处缓刑,在对缓刑执行完毕的5名人员跟踪调查时发现他们改造良好,没有一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突出执法办案过程来维权。坚持“优先受案、优先审查、优先取证、优先汇报、优先研究”原则,把讯问当作教育、感化、挽救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绝佳时机,并注意加强对公安机关、法院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保障未成年犯的诉讼权利。
突出监管场所来维权。建议看守常说设立青少年监室,坚持分押分管,避免交叉感染;在看守所内推行“检务公开”活动,建立“检察官约见制度”,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确保青少年身心健康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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