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临沂兰山区的解女士遇到一件烦心事,1月20日上午,她将爱车放在临沂御骏福特4S店维修,不料,1月22日中午,福特4S店工作人员致电说,她的爱车不小心被撞烂了,让解女士过去商量一下怎么处理。经过多日协商,解女士觉得4S店的做法有猫腻,希望对方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
2月5日上午10点多钟,本报记者在临沂御骏福特4S店门口见到解女士时,她显得十分气愤。据解女士介绍,2015年5月,她花费接近7万元钱买了一辆福特牌的两厢汽车。春节前夕,她老公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将一侧的后视镜撞掉了,部分车身受损。因过年着急用车,也没经过保险公司,1月20日上午9点多,解女士就将车开到位于双岭路西段的临沂御骏福特4S店进行维修。让人意外的是,1月22日中午11点30分左右,御骏福特4S店工作人员致电给解女士说,她的车不小心被撞烂了,让解女士过去商量一下怎么处理。
解女士说,4S店的做法让她产生了怀疑,因为事故是21日晚上11点多发生的,但4S店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她,并且事发地点没有监控录像,也没有现场照片。另外,万一是4S店员工开车在外面撞到他人或者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情,又该算谁的?对此,解女士特意来到4S店讨说法。“没想到跑了七八趟,拖了这么长时间,都没给我满意的答复。”因此,解女士认为4S店在这事故处理中存在很多猫腻。
“他们开始的时候说要用我车辆的保险来修车,我没同意。原本只是坏了一个后视镜,现在给我撞得双气囊都爆开了,轮毂破碎,悬架断裂,整个车头都撞烂了,车内一片狼藉,都成废品了!”解女士说。
就解女士反映的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临沂御骏福特4S店服务经理颜永超。“当时解女士的爱车确实是4S店员工在车间里给撞坏的,由于春节前来修车的客户非常多,我们的工人都是加班加点地赶进度。车间的车都满了,需要调一下车辆,工人调车时错将油门当成刹车,才撞到了店内的墙上。员工没有第一时间通知车主是因为出事故时已是深夜,怕影响车主休息,所以第二天才给解女士打电话。”
“出了这样的事故,也不是我们愿意的,但是事故发生后,我们积极处理此事,并且也做出了几套方案。”颜永超说,“一个是将该车修好,并且赔偿解女士7000元;再一个是将高配2014年手动档三厢和解女士车一样型号的试驾车赔给解女士;如果还是不同意的话,我们愿意按照该车目前的市价,赔偿解女士5万元。”
对此,解女士有不同的意见:“这车本来是小毛病,花几百块钱就能修好的,现在被4S店员工弄成了大事故,维修费都上万了,而且就算是修好了,我也不敢开。按咱们一般人的思维,谁给弄坏的谁就得全部赔偿,这是常理。我的车原本好好的,能开很多年,我也没打算卖,凭什么你们给我弄坏了车还要我承担折旧费!我的要求也很简单,要么退还我购车时候的全部费用,要么给我换新的一模一样的车,这废品我也不要了,直接给你们了。”
目前,双方仍在协商赔偿事宜,并没有达成任何协议。
律师:车主有权要求贬值赔偿
对此纠纷中赔偿责任究竟该如何界定呢?沂蒙晚报法律顾问、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表示,车主将车交给4S店修理,双方就建立了修理合同关系。4S店管理不善出现撞车事故,车主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解女士有权要求4S店就该车因事故导致的贬值损失进行赔偿,另外还有误工费、车辆修理停驶时段的交通费用等。”
“解女士与4S店之间是修理合同关系,作为4S店有义务保障修理车辆的安全性和完好性,由于4S店的过失导致车辆受损,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如果能恢复原状的,4S店应该给予免费修理至能正常使用的状况;如果不能恢复原状的,4S店应该给予换车。”彭海认为:“其实最关键的是4S店的赔偿履行能力,如果4S店经济实力雄厚,发生这类事故后,车主不用担心赔偿问题,反之则不然。所以车主想降低风险,最好到实力雄厚的修理店修车,免得发生交通事故后索赔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