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妇幼保健院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被罚款125000元

2017-05-23 14:38:31 来源:鲁网 作者:张盟 责任编辑:王建丽 字号:T|T
摘要】日前,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7年第四期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潍坊市三家企业医疗器械不符合规定被通报罚款。

  日前,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7年第四期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潍坊市三家企业医疗器械不符合规定被通报罚款。

  通报显示,潍坊世纪长河经贸有限公司销售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罚款12000元。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医用无油空气压缩机(组)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没收依法查封的未依法注册的医用无油空气压缩机(组)1台并罚款125000元。

  山东康利莱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带针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九)项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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