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林业局召开全市依法行政暨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培训会

稿源时间:2017-11-01 14:00:47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淄博市依法行政暨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在淄博博苑宾馆召开。淄博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祁连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程荣臣主持会议。

  中国网山东11月1日讯 10月30日,淄博市依法行政暨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在淄博博苑宾馆召开。淄博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祁连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程荣臣主持会议,各区县林业局局长、分管局长,高新区林业与园林管理处主任、分管主任,文昌湖区、经济开发区地事局局长,各单位从事林业行政许可、资源林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工作人员以及各镇办林业站站长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祁连山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政策性非常强,责任也十分重大,学好、用好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对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林业部门依法治林水平,更好的保护和发展淄博市森林资源具有重大意义。祁连山强调,做好全市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林业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和林业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绿水青山”永驻,维护生态安全,全力开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二是要强化措施,认真做好资源林政管理等林业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依法强化林地管理,坚决制止林地非法流失。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坚决遏制乱砍滥伐行为。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林业依法行政工作的合力。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和镇办要加强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林业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集中学习了《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了林地、林木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同时就林业部门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预防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和部署。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提高了全市各级林业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为更好的保护和发展淄博市森林资源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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