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12月8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管理,指导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健康发展,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淄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指导原则,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管理、培训主体;提出了培训机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具备的条件,以及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的职责定位;规定了认定原则、条件和程序;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的惠农政策等。
《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了淄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区县开展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补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短板,逐步解决“将来谁来种地、地怎么种”难题,进而推动淄博市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地意义。(淄博市农业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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