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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与共青团北京市委开展的调研显示,33.1%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元以下,14.6%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至1000元,15.9%的网络主播月收入1000至2000元,18.0%的网络主播月收入2000至5000元,不到一成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0元至1万元,不到一成的网络主播月收入万元以上。
据业内人士介绍,经纪公司一般很少会和网络主播签雇佣合同,“一家经纪公司往往会和五六百个主播有合作,如果都签雇佣合同的话,光社保这一块的成本就会达到很高的数额”。
目前在北京经营主播经纪培训业务的胡云晓告诉记者,“说实话,网络主播多数也不愿意这样做,因为如果确定雇佣关系,就意味着要通过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现在的状态,网络主播与公司之间只是合作关系,个人受到的约束和监管比较小,那些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网络主播基本上都属于这一类”。
身价越高收入“泡沫”越大
“泡沫”,对于目前很多网络主播的收入,家文是这样评价的,“年收入百万元甚至千万元,只是推广的一个宣传口号”。
在业内人士看来,网络主播这个行业首先需要“辟谣”的是,并不是每个观看网络直播的网友都会送礼物。“假如看一个直播的网友真实人数在100,会送礼物的不会超过20%。也可以说,在整个平台的用户量里,靠20%送礼物的用户去维护整个运营,平台都存在烧钱现象,就看谁能烧到最后。”家文说。
据胡云晓介绍,就网络主播的提成来说,收到不同的礼物,提成并不一样。比如,礼物“游轮”是1314元人民币一艘,但是网络主播只能拿到400多元的提成。大部分礼物的提成是50%,这50%的提成里还有20%至30%是公会提成(所谓公会,即各大网络直播平台上,一定数量的签约主播构成一个个组织,有的称为公会,有的称为家族。公会、家族规模不等,主要维护旗下主播艺人的直播现场、粉丝互动和发展管理——记者注),所以主播可以得到的礼物提成为35%至40%左右,再扣除8%的个税,网络主播拿到手的提成应该是35%左右。
“身价越高的网络主播,泡沫越大。网络直播这个行业现在没有十分规范的制度和行情,完全就是商演厂家报个价,经纪公司再哄抬起一个价钱,最后双方协商,能达成一致的就合作。”据家文透露,之后就会对外报价,能报多高报多高,“也有很多二道贩子和渠道中介等,在里面层层加价。市场行情可以说是非常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