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滨州6月22日讯(王志伟)近日,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作出部署。通过专项行动分析、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推进并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农村食品经营监管措施,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本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共分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一重点问题是抓好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以及销售假冒伪劣、过期、“两超一非”等问题食品;重点区域。二重点区域是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等重点区域;三重点场所是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集市、食杂店等重点场所;四重点品种是食用农产品、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当地民俗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五重点行为是督促农村食品销售主体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要求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主体责任,规范散装食品、有温度贮存条件食品等销售行为。
为了督促落实属地管理的责任和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本次专项行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风险清单。滨州市各县区局在认真分析本辖区内曾经发生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监督抽检结果、舆情事件等信息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梳理分析本辖区内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好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二是强化市场源头监管。各县区局严格审查食品销售条件,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加大经营条件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逐步完善农村食品可追溯;三是加大对农村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各县区要将专项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在年度监督抽检计划中,突出农村食品监督抽检批次,加大农村食品监督抽检力度,重点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米面等粮食制品、豆制品、糖果、饮料、调味品,以及当地民俗、特色食品、儿童食品等开展监督抽检,依法处置问题食品,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有条件的县区可组织开展“快检进乡村”等活动,主动宣传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置,依法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追根溯源,涉及生产环节的要及时通报给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擅自使用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与知名食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销售侵权食品,以及非法印制食品假冒侵权商标等违法行为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移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