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一男子以老年人为目标抢劫盗窃 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7-04-07 09:39:48 来源:大众网 作者:胡芳泰 责任编辑:王浩 字号:T|T
摘要】近日,由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历某某抢劫、抢夺、盗窃一案公开宣判,历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判决书显示,厉某某以非法占有目的,以老年人为目标,多次入户抢劫、抢夺、盗窃作案,犯罪事实多达15条。

  近日,由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历某某抢劫、抢夺、盗窃一案公开宣判,历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判决书显示,厉某某以非法占有目的,以老年人为目标,多次入户抢劫、抢夺、盗窃作案,犯罪事实多达15条。

  其中,历某某入户抢劫作案5次,抢劫金额万余元。如2016年8月份,他在东港区日照街道某村王某家中,采用言语威胁的手段抢劫现金4000元。

  入户盗窃作案2起,盗窃金额4000余元。如2016年3月份,历某某在日照街道某村李某家中盗窃耳环一对。

  除此之外,历运良还抢夺作案8起,抢夺金额近2万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6年10月份,历某某在开发区某村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指控,历某某多次入户抢劫,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入户盗窃、多次抢夺作案,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其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抢夺罪。

  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厉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历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某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责令将犯罪所得财物退赔被害人。(记者 胡芳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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