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夹仓边防派出所四小时破获盗窃车内物品案

2017-04-25 09:40:01 来源:大众网 作者:赵洪芝 李军阳 责任编辑:王浩 字号:T|T
摘要】4月24日,日照支队夹仓边防派出所经缜密侦查,仅用四小时就破获一起盗窃车内物品案,强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辖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4月24日,日照支队夹仓边防派出所经缜密侦查,仅用四小时就破获一起盗窃车内物品案,强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辖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4月24日11时许,奎山街道夹仓一村尹某报警称其停在夹仓码头某处的汽车内物品盗窃。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固定现场证据的同时,迅速开展对此案侦破工作。因事发区域偏僻,线索极少,民警扩大走访摸排区域。

  在事发区域五百米外民警发现一处监控探头,经调取监控录像后发现一骑摩托车男子有作案嫌疑。为早日破案,民警带着打印出的嫌疑人视频截图四处奔走,通过走访辖区群众进行摸排的方式获取了重要线索:此人以前出现过但并无人认识。

  对摸排到的此线索民警进行了汇总分析,推测该男子存在重复作案的可能,民警遂决定采取巡逻与视频监控巡查的方式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当日15时许,民警在辖区巡逻中发现一名骑摩托车男子在辖区四处张望,形迹可疑,通过对衣着、车辆及外貌特征的比对,民警确定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便立即将其予以控制后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刘某国于当日上午从其家中骑摩托车到奎山找活干,发现身上没钱加油,就想在附近弄点小钱,发现在地点偏僻的夹仓码头的停有一辆轿车,在环顾左右没有发现人后砸碎车窗玻璃实施盗窃,偷得若干钱财物品后扬长而去。尝到甜头的刘某在酒足饭饱后想继续作案,没想到在寻找目标时就被发现,逮个正着。

  经询问,刘某对其盗窃车内物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依法给予刘某国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至此,此案在案发后四个小时成功告破,将嫌疑人成功抓获,并将涉案摩托车进行扣押。

  目前,刘某已被送拘留执行。(记者 赵洪芝 通讯员李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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