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临沂6月6日讯(通讯员 杜宁宁 季会会)王某因不满交警的醉驾被查,私自剪断警车的刹车油管,险些酿出事故。近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8万元。
王某是个嗜酒如命的“酒鬼”,经常是上顿的酒还没喝完,下顿接着喝。因为长期酗酒,妻子也跟他离了婚。2016年10月2日,王某酒后驾驶,因突然变道引发两车冲突,被孟某举报涉嫌酒驾,王某驾车逃逸,后被交警大队查获,交管部门对王某抽血进行酒精测试,因测试鉴定报告未出,要求王某暂且回家,第二天再到交警部门领取鉴定报告。没成想,王某不仅不知悔改,反而心存怨怼。第二天,王某再次饮酒,并趁到交警大队办理相关事宜时,将停放在院内的两辆警用车的刹车油管剪断,导致交警在驾驶警车执勤时刹车失灵,险些发生交通事故。
鉴定报告显示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3.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公诉机关以王某犯危险驾驶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向罗庄区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王某认罪悔过,并表示今后一定要吸取本次教训,引以为戒。
这个案件也再次警示我们,喝酒莫贪杯,否则不仅误事,还有可能锒铛入狱。
评论: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