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记者获悉,截至4月3日20:00,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组共受理来电来信举报320个,其中来电308个,来信12封。省督察办转办投诉件6件。
其中,潍城区24件、奎文区25件、昌邑市34件、坊子区36件、寿光市31件、昌乐县16件、临朐县26件、诸城市32件、安丘市24件、青州市33件、高密市29件、经济区6件、滨海区6件、寒亭区17件、峡山区3件、高新区6件。
涉及水污染91件、大气污染171件、固废污染35件、危险废物6件、辐射5件、噪声22件、建设项目5件、油烟21件、水源地2件、土小企业4件、其他36件。
上述问题均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进行处理。截至4月3日20:00,已经办结204件,其中属实120件,不属实8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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