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5月1日将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

2017-04-20 14:53:40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王志伟 刘岩 责任编辑:赵光晖 字号:T|T
摘要】【滨州新闻】今年按照往年农业部统一部署,今年海洋伏季休渔期提前至5月1日开始,休渔期长达四个月。为加强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确保伏休期间海区渔区秩序稳定,4月19日上午,滨州市渔业综合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今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

  中国网山东滨州4月20日讯(王志伟 通讯员 刘岩)今年按照往年农业部统一部署,今年海洋伏季休渔期提前至5月1日开始,休渔期长达四个月。为加强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确保伏休期间海区渔区秩序稳定,4月19日上午,滨州市渔业综合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今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滨州市政府副市长贾善银出席会议并讲话。贾善银强调,要精心谋划、强化措施,扎实做好伏休管理工作。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渔村、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大力宣传今年伏季休渔政策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渔业协会作用,努力形成渔民群众遵守和维护休渔制度、社会各界了解休渔政策和加强监督的良好氛围。二要严格落实船籍港管理制度。为滨州市483艘应休渔船规划好泊位,绘制泊位示意图并张榜公示,便于群众监督。确需到外省、市坞修的渔船,切实做好审查监管工作,严格按要求逐级上报审批。对辖区外停靠渔船做好统计备案,定期组织巡查监督,加强源头管控。三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伏休期间,对海上查获涉嫌违规的渔船,严格执行“海查陆处”和违规渔船“黑名单”制度。滨州市海洋与渔业、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流通流域的执法检查,严格查处市场上销售禁渔期禁捕渔获物的行为。四要建立健全渔船监管网络。建立应休渔渔船逐船管理责任制,确保每条渔船都有执法人员负责,形成“横到边、纵到底,严密接合、不留缝隙”的渔业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五要充分利用伏季休渔等渔闲时节,积极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加强渔船船长(东)、职务船员教育培训,提高涉渔人员的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沿海县区政府(管委会),滨州市委宣传部、滨州市经信委、滨州市公安局、滨州市港航局、滨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滨州市外事办、滨州市工商局、滨州市边防支队、滨州市海事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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