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 13处企业工地受处罚

2017-01-04 08:34:38 来源:新华网 作者:姜洋 责任编辑:李园 字号:T|T
摘要】今天,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截至1月2日,在国家和省级应急督查中,山东共有13处企业、工地等因违规生产、未完全停工等问题受到处罚。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截至1月2日,在国家和省级应急督查中,山东共有13处企业、工地等因违规生产、未完全停工等问题受到处罚。

  今年10月份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重污染天气多发频发。特别是2016年12月29日至今的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重,对社会生产生活和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对此,我省强化工作部署,各级各有关单位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分工协作、积极应对,应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据介绍,截至2017年1月2日,国家和省级应急督查发现,德州市武城县热电有限公司多次出现小时均值超标现象,御驾车业、德兴车业违规生产,俊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聊城市莘县美化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违法生产,义和诚集团公司玻璃窑无组织排放污染严重;济南市北园大街综合楼项目、紫燕食品公司肉制品加工生产线项目、机场北路沿线多个工地未完全停工,城乡结合部存在露天焚烧情况;泰安市福迎石料厂未停产,黑水湾旧村改造项目未停工,金明热电厂渣场未采取密闭覆盖等防尘措施;莱芜市莱城区公园道1号二期工程未停工。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当地政府立即采取顶格处罚、责令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下一步,山东将继续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落实最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实行最严肃的责任追究办法,突出重点环节,严格监管防控,用过硬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落实责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执法,加大应急监管检查力度,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地段,突出各类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和工地密集区,开展不间断执法检查和巡查督查。

  严肃问责,对应急期间超标排污甚至顶风而上、违规生产的,抓住典型案件,严刑重典、以儆效尤;对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应对不力、监管责任缺失,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予以约谈曝光,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此外,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应急管控单位清单等信息,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健康防护建议,尊重群众知情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倒逼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引导公众更多采取绿色出行、低碳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防共治的重污染天气应对格局。

山东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 13处企业工地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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