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6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淄博一人在列

2017-01-09 10:09:58 来源:齐鲁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靖浛 字号:T|T
摘要】近日,省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淄博市博山区博山镇南邢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孙照亮骗取扶贫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省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东平县戴庙镇城建办原副主任薛怀昌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索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行贿人小赵村党支部原书记焦修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二人刑事责任。

  兰陵县磨山镇房建办原主任李凯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滥用职权、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淄博市博山区博山镇南邢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孙照亮骗取扶贫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临朐县寺头镇大崮东中心村党支部原书记何汉利截留、挪用村民救助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聊城市东昌府区端庄居委会党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姜立连违规给其女儿办理低保,姜立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菏泽市牡丹区马岭岗镇白杨张村党支部原书记乔广林实施扶贫项目违规收取保证金、工作失职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把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巡察、专项整治的重点,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县乡纪委要把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研判分析,发挥主体作用,增强责任意识,坚决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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