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市一景(图片:源自网络)
日前,环保部网站发布了《2016 年度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成效明显市(州)入选名单公示》(以下简称《公示》),拟推选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淄博市作为2016年度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市(州)。
《公示》显示,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保专项资金激励措施实施规定>的通知》(环办规财〔2017〕5号)的要求,经综合考核评价,拟推选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淄博市作为2016年度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市(州),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2017年3月3日。
《公示》还提出,如有不同意见,可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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