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截至2016年底,山东省列入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个市、6个县共31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涉及56个搬迁村,项目开工率100%。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范围包括济南市历城区,泰安市东平县,日照市五莲县,临沂市费县、沂南县、沂水县和菏泽市鄄城县等7个县(区),共涉及24个乡镇、86个行政村、14405户、46169人。
截至2016年底,在安置区住房建设上,山东省已开工建设安置住房5604套,建筑面积56.6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7.8亿元。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上,各地已硬化道路35.6万平方米,铺设饮水管网66.2千米,架设电网58.5千米;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上,已建成学校及幼儿园10个,卫生院所12个,活动室17个,易地扶贫搬迁成效显著。
信息显示,目前山东省各地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推进上有较大差距,集中表现为项目推进不平衡,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安置点与安置点之间不平衡。有的县对易地扶贫搬迁认识上还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基础工作不扎实,宣传发动不到位,工作统筹不力,导致安置区建设启动晚。有的县方案规划滞后,缺乏统筹考虑,项目建设手续办理较慢,导致安置区建设启动晚,影响资金拨付和工作进度。从全省推进情况看,截至2016年底,列入年度计划的31个安置区都已经开工建设,但进度差距较大,有的安置区已经建成并搬迁入住,有的刚开始施工建设。2016年,全省计划建设安置住房5961套,实际开工5604套,竣工3384套,有的县没能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同时,个别地方对超标住房整改缺乏有效措施。关于贫困人口的住房建设标准,国家和省里专门下发通知多次做过明确要求,就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必须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从全省看,《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实施后新建安置住房基本没有超标情况,超标准的安置住房大都是《规划》实施前开工建设的,而且总量不算小,有的县超标情况还比较严重。
2017年是山东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关键一年。山东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任务目标是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2018年兜底。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山东省将实现“六个确保”:确保质量、确保安全、确保稳定、确保进度、确保脱贫、确保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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