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7%调整为1%

2017-03-11 09:20:46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钰婕 责任编辑:张靖浛 字号:T|T
摘要】3月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将该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 7%调整为1%。

  中国网山东鲁中3月11日讯(张钰婕)3月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将该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7%调整为1%。

  3月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全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为确保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93号)及相关规定,经第7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17年2月1日起,将该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7%调整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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