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出台办法 骨灰撒海或撒散安葬获免费服务

2017-05-17 09:35:05 来源:大众网 作者:宋树云 责任编辑:王建丽 字号:T|T
摘要】5月1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深化殡葬改革,移风易俗,鼓励和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节地生态安葬,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潍坊市开展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实施办法》规定,亡故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选择骨灰撒海或者骨灰撒散安葬的,可获得免费服务。

  5月1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深化殡葬改革,移风易俗,鼓励和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节地生态安葬,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潍坊市开展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实施办法》规定,亡故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选择骨灰撒海或者骨灰撒散安葬的,可获得免费服务。

  每年组织一至二次骨灰撒海安葬

  依据《潍坊市开展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实施办法》,本市鼓励倡导骨灰撒海、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选择骨灰撒海、骨灰撒散安葬的本市户籍亡故居民提供免费服务。

  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是为逝者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组织的专项殡葬服务活动。骨灰撒海安葬服务活动由市民政部门指定的殡葬服务机构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确定的服务机构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至二次。骨灰撒散安葬服务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公墓管理单位组织实施。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项目基本涵盖了后事处理的全部流程。按照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和项目内容,这些免费殡仪服务价值数千元。

  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对象主要是潍坊市常住人口(含潍坊市户籍人口、已取得潍坊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口);本市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收养、救助的人员;在潍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潍坊市户籍学生;驻潍部队现役军人。

  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骨灰撒海安葬服务提供包括骨灰临时托管(一年内)和运输、人员交通(集合地到海葬举办地间往返交通,逝者亲属限3人以内)、租赁骨灰撒海用船只、提供可降解骨灰容器、骨灰换盒(含原骨灰盒销毁处理)、骨灰撒海用鲜花、手套、卫生袋、举行海葬公祭仪式、骨灰撒海安葬、颁发海葬证书和提供追思墙(碑、廊等)镌刻姓名纪念等十项免费服务。

  骨灰撒散安葬服务包括提供安葬穴位、提供可降解骨灰容器、骨灰换盒(含原骨灰盒销毁处理)、举行安葬仪式、骨灰撒散安葬、种植纪念植物、颁发生态安葬证书、追思墙(碑、廊等)镌刻姓名纪念等八项免费服务。

  “逝者亲属需要其它服务项目的,自费处理。”该工作人员表示,在办理逝者火化时已从殡仪馆购买可降解骨灰盒的,可凭购物发票由承办公墓管理单位原价退款。

  选择撒海安葬

  先网上预约报名

  据了解,选择骨灰撒海安葬服务的,逝者亲属可通过山东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骨灰撒散网上预约报名,或向骨灰撒海服务活动承办单位提出申请,由承办单位协助办理网上预约报名;选择骨灰撒散安葬服务的,逝者亲属向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公墓提出申请。

  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选择骨灰撒海安葬服务的,由承办单位网上确认后,双方签订《骨灰撒海安葬服务协议书》,打印海葬办理单,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服务的,公墓管理单位与承担人签订《骨灰撒散安葬服务协议书》,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承办人须提交相关证件材料。”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逝者家属提供《潍坊市节地生态安葬申请表》、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逝者户口簿原件(逝者户口已注销的,提供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和复印件、殡仪馆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承办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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