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东营5月24日讯(陈顺友)东营市纪委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努力营造不敢知止氛围,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
一、利津县电子政务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岳明良违规报销招待费问题。2013年11月,利津县电子政务中心先后以会议费、租车费和印刷费的名义违规报销招待费用14500元。利津县纪委给予岳明良党内警告处分。
二、东营区六户镇西六户村党支部书记马北镇、村委会主任刘金辉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6月下旬,马北镇与刘金辉违规用村集体资金为全村35名党员发放福利。马北镇、刘金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东营区纪委给予马北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营区六户镇纪委给予刘金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垦利区永安镇方里村原党支部书记夏振兴违规发放并领取补贴等问题。2008年至2014年,夏振兴违规用村集体资金为村“两委”成员发放误工补贴共计121990元,其中夏振兴个人领取22000元;2013年至2014年,违规用村集体资金为村“两委”成员和村理财小组成员报销饭费共计49963元,其中夏振兴报销19645元。夏振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垦利区永安镇党委给予夏振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责令退还村集体。
东营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尤其是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频次,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公开曝光。要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问责力度,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