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7年“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一事,教育部26日回应称,《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又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考虑到各省适龄儿童数量情况和教育资源的实际承载能力不同的实际情况,一直以来,具体入学年龄截止日期由各省具体规定。
因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是依法重申现行制度和做法,教育部不会统一规定具体入学年龄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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